您好,欢迎来到中物在线! 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平台 | 湖北农产品物流信息共享平台 | 湖北物流与采购行业资讯平台 | 湖北省中物物流采购职业培训平台 | 中物汇
 
  指导单位:湖北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今天是2026年06月17日 星期三
  •  
招生简章 统考科目  培训快讯  学员问吧  经验分享  资料下载  教学视频 学员展示  高校行  企业行  证书查询 中物汇
当前位置:培训首页 > 就业能力 > 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发布时间:2012-08-15 来源:湖北省就业信息网 编辑:叶航 阅览次数:3631

    近年来,各地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一大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有效缓解就业压力,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 47号),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一是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规模。要求各地按照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状况、现有公益性岗位数量、就业专项资金的规模等具体情况,遵循“因事设岗、适度开发、按需定员、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编制预算,适度确定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规模。

    二是重点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对象以就业困难人员中的特困人员为主。主要用于安置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等。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和管理。

    三是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一要实行岗位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提前向人社部门申请。人社部门核定岗位后,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或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二要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人员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享受补贴期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告。三要实行先发(缴)后补制度。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单位(企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同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四要实行公示制度。人社部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材料审核,并向社会公示补贴资金审核情况。财政部门应进行抽查,并按规定拨付资金。五要实行实名制。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台帐,并接受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人社部门要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台帐,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情况。

    四是加强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实行年审,并按季对岗位开发及安置情况进行检查。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取消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资格,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培训咨询
           
  我要 1、网上报名 2、报 名 表  
  报名 3、报名地点 4、乘车路线  
           
  报名 1、物 流 师 2、采 购 师  
  指南 3、企业内训 4、实训基地  
           
  中物 1、中物优势 2、办学特色  
  培训 3、培训资质 4、合作高校  
           
   湖北物流新浪微博平台
 
 
 
 
上一篇:赤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突出三个转变 下一篇:转变工作方式 创新服务理念——湖北省就业局通..
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
报名表
报名地点
乘车路线
报名指南
物流师
采购师
企业内训
实训基地
企业内训
经营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技术
创业规划
实训基地
职业技能
就业能力
岗位技能
创业体系
商务合作
单位合作
网站联盟
友情链接
广告合作
客服热线
027-87814236
4008829660
客服邮箱
hblaitc@163.com
 
湖北中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协同相关企业单位联盟承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中商广场写字楼B座1306室  中文域名题字:尤中会
联系电话:027-87711989  027-87814236  邮编:430070  邮箱:zwzx56@126.com  鄂ICP备06001531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指南 | 诚聘精英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合作媒体     您是第1385791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