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十堰市人社局获悉,十堰市人社局为响应该十堰市市委、十堰市政府“全民创业致富”的号召,决定鼓励各类人才自主创业,并在创业基地和创业资金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十堰市人社局规定,对在政府投资兴建的创业基地内自主创业的人才,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连续3年免收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场租费用。同时,在人才创业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对创业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创业的作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使用两年,国家给予50%的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