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物在线! 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平台 | 湖北农产品物流信息共享平台 | 湖北物流与采购行业资讯平台 | 湖北物流与采购人才培养与培训系统 | 中物汇
 
  指导单位:湖北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人才动态
培训快讯
招生简章
培训在线
物流师认证
采购师认证
企业内训
岗前培训
高校行
企业行
考试资料
精品课程
表格下载
证书展示
数据库>>
中物汇>>
中物在线推荐企业┊A级物流企业
物流商务汇┊物流知识汇┊物流生活汇
今天是2026年06月17日 星期三
  •  
当前位置:培训首页 > 人才动态 > 湖北省物流协会物流与采购培训中心2009年秋季全国采购师、物流师培训班圆满结业
湖北省物流协会物流与采购培训中心2009年秋季全国采购师、物流师培训班圆满结业
发布时间:2009-10-30 来源:现代物流报湖北物流与采购专刊23期 编辑:娃娃 阅览次数:13536


 

    近日,湖北省物流协会物流与采购培训中心2009年秋季全国采购师、物流师培训班200余名优秀学员圆满结业。协会领导一行亲临出席结业仪式,并为培训班学员颁发湖北省物流协会个人会员证书。

湖北省物流协会作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湖北唯一指定培训机构,每年为数百名全国采购师、物流师考生提供专业、贴心的培训服务。协会十分重视全国采购师、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将物流与采购人才培养作为协会推动社会物流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训中心提供有完备的教学设施、温馨的茶水点心,安排有专门的跟班老师随时为学员解决问题。在授课老师的挑选方面,协会储备了一大批资深的物流专家、企业家团队,且经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师资培训认证。今年10月,湖北省物流协会本着把培训工作做扎实的初衷,又推荐了认证培训老师参加ITC首届高级采购经理研修班,为以后ITC最高级别注册采购师在湖北推行创造了良好的师资条件。同时,协会还十分注重学员的后续拓展服务,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学员,可申请成为协会个人会员,并免会费,享受会员权利。

湖北省物流协会还不定期邀请省内外物流专家企业家到培训班上演讲,与学员交流互动;也组织学员到企业参观考察,体验物流现场。协会领导开班结业时都为学员通报物流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介绍学习和工作经验,讲授作为职业物流经理人所需要具备的气质、性格和习惯。今年初,国务院通过《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加快物流人才培养,开展物流领域的职业资质培训与认证工作”作为9项政策措施之一。今年8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采购人才工程万里行”公益活动正式启动,与省市兄弟协会共同推进物流人才培养工作,湖北很快将作为其中一站与全国物流专家共话物流。

全国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分为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三个级别,ITC采购师分为采购师、高级采购师、注册采购师三个级别,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同时,也相当于取得相关职称。湖北省物流协会为方便学员上课,开设了协会形象培训班和单位合作培训班,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协会或者在本单位上课。协会为加强学员交流,提供了很多专业平台。学员可通过中物在线平台上的中物汇论坛和协会培训QQ群交流心得,可在《现代物流报·湖北物流与采购专刊》上发稿抒发感想,宣传自己。

湖北省物流协会物流与采购培训中心认真组织了全国统考前的模拟考试复习。并强调,今年11月份的采购师、物流师考生要特别注意好好复习备考,保存好准考证,备齐考试用具,正确填涂答题卡和试卷,以最好的状态投入考试,争取一次性通过。协会培训中心还介绍,2010年上半年考试报名已拉开序幕,中心将在1月、2月、3月、4月都开设有培训班,为确保考试质量,请考生提前准备培训。

 

 
最近更新
邮政局部署全面推开快递专业技术人..
华创会打造华侨华人“人才集市”
邀约全球人才来汉创业
马云来武汉干什么
4月21日浙江舟山:2017年物..
关于召开“2017年物流领域产学..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全省统一鉴..
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统一鉴定工..
已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点击排行
紧缺的,是哪种物流人才?
湖北省物流协会物流与采购培训中心..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职业培..
2016年7月~2017年6月武..
郞坤:在全国纪念共青团成立90周..
2016年下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物流热”呼唤人才提速培养
培育广西高端物流人才
中国大学评价报告出炉 武大华科共..
上一篇:湖北区域2009秋季采购师培训班火热招生 下一篇:紧缺的,是哪种物流人才?
湖北中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协同相关企业单位联盟承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中商广场写字楼B座1306室  中文域名题字:尤中会
联系电话:027-87711989  027-87814236  邮编:430070  邮箱:zwzx56@126.com  鄂ICP备06001531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指南 | 诚聘精英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合作媒体     您是第1385791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