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的“五·一”,是一个令范征夫至今仍难以忘怀的日子。1949年5月1日凌晨,正在中共中央华东局党校学习的他,接到渡江命令,要求他当天赶往丹阳向华东局机关报到,接受任务。
大批接管干部云集丹阳
“我生在扬州,又曾随新四军在江南地区战斗多年。1945年10月,我随军撤到苏北,后来又转战山东,再次回到江南这片曾战斗过的土地上,那种兴奋的心情真是难以言表。”范征夫清晰地记得,那天他们渡江后从镇江上岸,马不停蹄往丹阳进发,晚上11时左右才抵达。
“选择丹阳作为总前委的驻地,进行上海接管的准备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里的群众对共产党、新四军有着深厚的感情。”就在范征夫抵达丹阳后不久,大批接管干部和部队官兵也陆陆续续进驻了这里。“原本只有3万人的古镇,一下子住进了数万人。两三条小小的街道上,人头攒动,密密麻麻挤满了穿黄军装的人,有部队战士,有集训的接管干部。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几位香港客人,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一时间,整个丹阳城都沸腾起来了。”
野战军进城不能再“野”
从5月4日开始,范征夫所在的南下干部纵队第一大队开始组织学习,进行接管上海前的准备工作。他也收到了学习所用的四本教材,分别是4月25日中央军委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入城政策汇编(第一、二辑)》、第三野战军司令部颁发的《入城守则和纪律》。
“小组学习时,上级首长要求我们每个接管干部必须深刻领会这些文件的精神,坚决贯彻执行。”范征夫回忆说,5月10日陈毅老总还专门召集了几百名县团级以上部队干部和接管干部,在丹阳南门外大王庙就接管上海作了报告,开门见山对入城纪律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陈老总说,我们是野战军,但进城后就决不能再‘野’了。话音一落,大家都笑了起来。他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入城纪律是入城政策的前奏,是给市民的见面礼。纪律搞得好,政策就可以搞得好,搞不好就会影响政策的推行。上海人民对解放军希望很大,把解放军看成‘圣人’。如果一进去就搞乱了,他们就大失所望,再去挽回影响就要费很大的劲。”范征夫回忆着。
翻遍《史记》并无部队“不入民宅”要求
听完陈老总的报告,范征夫找到政务接管委员会副主任曹漫之,想就报告中的一些内容请他帮忙辅导一下。“曹漫之先给我讲了几个我军解放南京进城时发生的小故事。由于我军战士们多在农村行军打仗,没见过城市里的楼房大街。有些战士不会使用电灯,对着灯泡点烟。住进豪华公馆里不会用抽水马桶,甚至有人用抽水马桶的水洗碗。还有的把骡马拴在洋房里拉屎撒尿。站岗的哨兵站在马路中央,看到汽车经过就阻拦询问,妨碍了交通。”
曹漫之告诉范征夫,“战士们不熟悉城市生活,闹出了笑话。可对市民来说,却很容易留下不好的印象。入城纪律搞不好,既不利于接管,更有损解放军的声誉。”为此,曹漫之根据陈毅老总命令,起草“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时,将“不住民房店铺,不准打扰戏院及一切娱乐场所”放在了第二条。
“其实这份文件在起草之初,并没有‘不入民宅’的规定。当时,曹漫之接受任务后,正准备离开陈老总房间,又被陈老总叫了回去。陈老总提出,是不是能加上一句‘不入民宅’,并请他回去查查史料中有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范征夫告诉记者,曹漫之在图书馆里翻遍了《史记》等书,也没查到以前有部队曾提出过这样的要求。
陈老总一拍桌子:说不入就不入,天王老子也不行!
遍寻未果,曹漫之只好向陈老总实话实说。没想到,陈老总笑着说:“你真是个书呆子,史书上没有我们就不能制定了?”文件起草好后,陈老总将初稿发到部分接管干部和部队干部手中,请他们讨论并提出意见。
没想到,命令初稿就像一枚炸弹,一下子在部队干部中炸开了锅。范征夫说,尤其是“不住民房店铺”这一条,让很多干部接受不了。有人说:“红军时期,我们进城都是借住在老乡家里,为什么都要解放上海了,却不让我们住民房了呢?”也有人说:“上海都是水门汀,睡在马路上是要冻出病来的,万一再下雨怎么办?”
总前委在丹阳戴家花园开会讨论这份文件时,陈毅着重强调了部队入城后一律不准进入民宅的规定。针对部分干部的意见,他表示:“这一条一定要无条件执行,有困难,大家也要千方百计克服。”看到有些干部不情愿的样子,他把桌子一拍,说:“这件事就这么定了,说不入民宅,就是不准入。天王老子也不行!这是我们人民解放军送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
毛泽东听说后,高兴地连说了四个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