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构建覆盖全国主要物流节点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合理规划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枢纽节点布局,加快铁路货运站与港口一体化、国内航空货运转运中心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捷、高效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升我国物流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
6、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重大物流工程中的应用,推动物流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的有效衔接和互联互通,提高托盘等标准化设施设备的应用水平。
(二)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和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主要任务,重点引领企业开展以下10个领域项目建设:
1、多式联运工程:重点是建设现代化的中转联运设施,包括港口的铁路和公路转运货场、集疏运设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内陆城市和港口的集装箱场站建设等。
2、物流园区工程:重点是物流园区转运基础设施、现代化立体仓库和信息平台建设,以及先进运输方式、物流技术、设备应用等。
3、农产品物流工程:重点是建设大宗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设施。
4、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工程:重点是建设与制造业企业紧密配套、有效衔接的仓储配送设施、信息平台等,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提供采购、入厂、交付、回收等物流服务项目。
5、资源型产品物流工程:重点是煤炭、石油、铁矿石等物流集散中心建设。
6、城乡物流配送工程:重点是连锁企业跨区域配送中心、城乡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等。
7、电子商务物流工程:重点是电子商务仓储配送基地、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的快递转运中心建设等。
8、物流标准化工程:重点是仓储和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等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以及托盘等标准化设备推广应用。
9、物流信息平台工程:重点是综合运输信息、“公路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信息平台建设。
10、应急物流工程:重点是建设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提升应急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加快实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国土、城乡建设、环保、银监等部门建立“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和绿色审核通道,加强横向联动、有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重大工程项目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有关中央企业也要加强对所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我委将依托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着力协调解决。
(二)加大对现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各省(区、市)要多渠道增加对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更便利的融资服务。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和上市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今后,我委用于物流领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将全部用于支持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并研究建立推进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建设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相挂钩的机制。同时,我委也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列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项目给予一定土地、规划、融资等政策支持。
(三)建立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调度机制
请你们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报送物流业重大工程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经贸[2015]1133号)要求报送的项目做进一步筛选,我委将会同你们建立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库。从今年8月份开始,你们要按《加强和完善重大工程调度工作暂行办法》(发改办投资[2015]851号)要求,指导相关地市、县逐级建立调度制度,做好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相关统计、调度和报送工作,并在每月10日前,将你单位列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项目库的项目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工程实施进度、投资完成情况等报送我委(经济贸易司)。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建设对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部署实施,确保列入现代物流重大工程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我委将加大对现代物流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进展缓慢、调度协调不力的,将向有关地方政府发催办单并进行通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