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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厘清中央与地方事权,科学规划农产品流通网络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加快制度建设,构建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促进全国农产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产业布局等因素,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农产品市场结构和布局。中央负责规划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地方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并与相关省市统筹协调跨区域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2.市场运作,政府引导。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企业为经营主体,政府规划引导、有效监管和适度调节的发展机制,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3.科学发展,鼓励创新。促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协调有序发展。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促进农产品市场与农业生产、城镇化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产品流通方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4.完善功能,体现公益。依托现有市场资源,强化流通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在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公益性保障机制,增强农产品市场的公益性,提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民生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以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为源头,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农产品零售市场为基础,以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等新型市场为重要补充,有形和无形结合、线上和线下融合、产地和销地匹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制度完备、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的中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
三、规划布局
规划布局总体思路:依据我国各地经济社会、交通区位、人口、农产品流通基础等因素,结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和全国主要商业功能区、农产品优势产销区分布,在全国农产品生产、集散和消费集中区域确定全国性农产品流通骨干市场和市场集群,形成以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节点,连接东西、贯穿南北、辐射内外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布局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对接,形成全国网与区域网相结合、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实体网与虚拟网相结合、批发网络与零售网络相结合的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
(一)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布局。
按照规划布局总体思路,规划形成“八大骨干市场集群和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市场集群,形成“三纵三横”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规划布局图见附图。
1.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市场集群布局。根据人口和现有市场分布情况等因素,布局形成八个骨干市场集群,100个左右全国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
京津冀市场集群。以北京、天津、河北为中心,辐射内蒙古中部、山西、山东。依托京津冀,向北衔接东北市场集群,对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东北市场集群。以辽宁、吉林为中心,辐射黑龙江、内蒙古东部。该集群向南连接京津冀,向北面向东北亚市场,是连接国内外市场、促进东北地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市场集群。
长三角市场集群。以长三角经济区为中心,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该集群位于长江经济带东端,向北连接京津冀、向西沿长江经济带连接成渝经济区,向南连接珠三角经济区,在全国农产品流通中发挥重要作用。
珠三角市场集群。以珠三角为中心,辐射广东、福建、广西和海南。该集群与长江经济带相衔接,面向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是通江达海、连接国内外市场的重要枢纽。
中原市场集群。以河南为中心,辐射安徽、山东、山西、陕西。该集群向北连接京津冀,向南连接长江经济带,向东连接长三角,向西连接陕甘宁市场集群,是连接东西、贯穿南北的市场集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