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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截至2013年,全国已有628万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分别达到401.4万和1,638.3万,94.4万名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15个省(区、市)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8个省(区、市)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享受补贴的残疾人超过600万人。
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加大。把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相关规划,在落实扶贫政策和实施扶贫措施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残疾人,加大支持力度。将贫困残疾人纳入贫困监测整体工作,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统计汇总制度。加强农业行业助残扶贫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对残疾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支持,加强农村残疾人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技能的培训,支持农村残疾人家庭购置和使用农机,加快改善农村残疾人家庭生活燃气环境,提高优惠补贴。优先支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数量占年度总任务的比例,高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占存量危房总数的比例。实施《2013年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方案》,在21个省(区、市)14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200个县,对农村户籍的49万例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患儿筛查工作,并实施康复救助。2013年,农村共有120.6万残疾人脱贫,为12.2万户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与改造。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开展。2013年,共为13.6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65.7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落实方便残疾人出行规定,中国民航局研究修订《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在所有列车均设置残疾人专座。全年安排4.8万张残疾人火车专票,改造生产1268节无障碍车厢。各市、县全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网站设计无障碍技术要求》,对117家部委和省政府等网站开展无障碍专项评估,部分网站已按照标准开展了网站无障碍建设。推进信息无障碍辅助器具研发,开展盲用辅助系统、读屏软件等无障碍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启动“美丽中国——2013中国政务信息无障碍公益行动”,对政府各部门政务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开展城市信息无障碍体系建设。
八、环境权利
2013年,中国针对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和生态问题,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增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惩戒污染环境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保障人民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
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定和实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文件。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35项,使现行有效国家环保标准达1,499项。
国家环境保护部与31个省(区、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PM2.5监测点建设。2013年完成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影响评估,启动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估。对重点控制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环保部、保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3类企业必须强制投保社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启动第二批10个省(区)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在内蒙古、江西、广西和湖北4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试点。建立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长三角区域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31个省(区、市)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条红线”考核指标分解工作基本完成。启动《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完成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提出了分阶段限排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进一步加大。2013年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投入3,383亿元,同比增长14.2%。制定实施《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中央投入资金16亿元。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年-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423亿元,范围扩大到492个县。中央财政投入25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治理,首批投入50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等六省(区、市)治理大气污染,投入6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