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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试点。各试点城市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推行运营车辆规范化,解决末端配送难题,加强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促进电商企业与物流快递企业协同可持续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试点城市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挖掘政策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协同发展。
四、创新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效能
(十三)开展商务大数据试点工作。在内贸领域开展商务大数据试点工作,运用大数据创新流通管理与公共服务。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编制“零售行业互联网应用指数”,反映零售行业应用互联网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情况、特点和趋势。探索线上线下数据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方法,及时掌握生活服务业创业创新情况。构建商务大数据资源库和应用平台,建立健全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商务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和共享使用水平。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整合内外部资源,进行大数据应用工作的有益探索。
(十四)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在继续推进与有关部门、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共享基础上,探索利用公共资源和大数据技术,丰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的方法,及时准确掌握零售、生活服务等部分行业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发展的数据、指标。总结电子商务信息分析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加强对地方和企业应用系统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对象的典型代表性。做好《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5)》和《2015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评估报告》编写发布工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着力提高电子商务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十五)推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完善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原业务系统向统一平台整合移植。制定《商务部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推动和规范数据互联共享。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和电子政务项目申报体制改革要求,修订《商务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和流程,突出部网信小组规划、引领、协调和督促作用,强化电子商务中心在项目申报和实施环节的主体作用。研究商务部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电子政务资源共享与综合利用的方式。
(十六)启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筹备工作。抓紧启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报批工作程序,明确展会筹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为载体,打造成果展示、创新启发、经验交流、应用推广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遴选适宜的展会举办地。
(十七)优化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产品种类,全面提升商务政策信息服务、行政审批许可办事服务、商务业务咨询服务、商务领域行业公共服务和商务数据信息服务水平。加强商务部门户网站群和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建设,完善多形式多渠道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公共商务信息服务的新方式新手段,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和软件正版化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和监控自查,有效应对网络攻击。做好重要敏感时期网络安全防护。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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