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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严格禁止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行为。中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互联网的治理,禁止煽动战争、种族仇恨等内容,坚决取缔危害儿童的色情网站,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新闻出版法律保护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产业规模稳步增长。目前,中国出版图书总量、日报发行量均居世界第一,电子出版物总量居世界第二,印刷业总产值居世界第三。近几年来,国家重点推动了全民阅读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出版工程等惠民工程,不断完善阅读活动的基础设施。中国媒体对外开放与交流的程度越来越高,使用英语、法语等多种语言客观对外报道中国,帮助外界了解真实的中国。
国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目前中国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2011年,31个省(区、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5万多条,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万多条。
(八)监督权
公民的民主监督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权,全面促进公民各项权利的维护和实现。常委会多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开展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就中央决算、国家粮食安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专项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等。人民政协的监督机制渐趋完善,民主监督效果日益显著。
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大力推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等做法,完善公民建议征集机制,健全信息汇集分析制度,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特殊群体权利
(一)妇女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已形成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在内的一整套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中国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十二五纲要”专门设立了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章节。2011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大领域的57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
中国政府努力消除落后的性别观念,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民众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意识,包括发挥乡村广播、板报等各类媒体及地方戏曲的作用,培训基层妇女工作者,开展科普教育,改善健康状况,推进国际合作等。
中国政府采取各种形式打击对妇女的暴力。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司法保护力度。截至2011年底,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专门的反家暴地方法规和文件。反家庭暴力法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又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规划。
(二)儿童权利
中国已建立一整套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体系,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中国将儿童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1年,中国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大领域提出到2020年儿童发展应达到的52项主要目标和67条策略措施。
中国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健康状况方面,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8年的18.5‰下降到2012年的13.2‰。福利保障方面,孤残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三)老年人权利
中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1996年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2009年、2012年两次修改,更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宜居环境、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等各方面的权利。老龄事业被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和开始实施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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