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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在组织开展多式联运的示范工程建设,主要引导企业建立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的服务模式。2015年国家发布了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通知,第一批16个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公布在大连公布。今年,交通运输部即将启动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也希望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四)丰富联运服务产品
主要是鼓励不同运输方式的企业按照资源共享、网络共建、风险共担原则,与资本、信息产品为纽带开展联盟合作。重点领域里面,包括冷藏集装箱、罐装集装箱,危险品等专业化的运输,我们认为多式联运会有率先突破的一些领域。另外,我们提出要发展集装箱的箱管、半挂车的车管,开展标准托盘等循环共用以及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我们现在特别推崇的就是各方参与共建多式联运经营人。我们认为现在最好的案例就是沈哈红运物流,它是由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与营口港集团合资组建的以仓储为主的企业。这个公司具备了真正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技术条件,可以把各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资源进行有效高效的配置。这也是我们现在积极推崇的多式联运的经营主体。
四、推进信息共享,加快装备技术进步
(一)实现行业信息共享
行业信息共享包括政务和经营两个层面的基础公共信息的共享。首先是要开放政府相关的一些资源,依托国家交通运输公共物流平台等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的资源平台。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开放枢纽站场、运力调配等数据资源。
(二)推广标准化运载单元
大力推广应用集装箱、厢式半挂车等标准化运载单元或车辆,探索模块化汽车列车,研究发展适应我国铁路和公路技术条件大尺寸、大容量内陆集装箱,组织开展可交换箱体的技术研究,探索推进可交换箱体的产业化的研发应用问题。
1.欧洲标准化运载单元
这里的标准化的运载单元在欧洲就是三种,集装箱、半挂车、交换箱体,集装箱分海运箱和内陆箱。内陆箱以45英尺为主,车型标准也是以45英尺为主,与卡车的标准是一致的。
欧洲交换箱体这种运载单元,在内陆地区使用非常普遍,主要是半挂车和集装箱技术特点进行了高度的结合。箱体下面带了四个支腿,可以折叠的。当然欧洲正在研发新一代新的运载单元,就是TELLIBOX,相关的技术趋势也值得我们关注。
关于卡车车型的问题,欧洲普遍推进的是三种标准化的模块化的汽车列车。是由一个13.6米长单元和7.8米短单元组成一个不同类型的汽车列车。我们现在也正在大力的推动,在中国引进欧洲标准化模块、汽车列车的模式,并组织相关企业开展试运行的一些研究工作。
2.美国标准化运载单元
美国的运载单元只有两种,一种是集装箱和半挂车,集装箱中的内陆箱是以53英尺为主,半挂车也是以53英尺为主,内陆箱一定是与半挂车的标准高度一致的。而且我们认为美国卡车的标准尺寸是是非常高的。美国在法案发布以后发展的超长列车跟欧洲一样,也是一长一短组成的,只是单元的长度欧美有所不同,美国短单元主要是以28英尺为主,长单元以53英尺为主,是跟欧洲有些区别的。
(三)加强关键专业化联运设备的研发
鼓励研发用于快速转运的吊装、滚装、平移等专用设备,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和物联网在多式联运领域集成应用等专项科技攻关,研发铁路双层集装箱专用平车、铁路驮背运输专用载运工具、半挂车专用滚装船舶等专业化装备和配套机具。国外的宽幅跨度门吊,在国内是没有的,它是跨8条铁路线的转运设施。
五、深化对外合作,拓展国际联运市场
(一)统筹国际联运有序发展
中欧班列这些年发展非常快,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呈现了一种比较无序的发展,相互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所以文件里面第一次提出来我们要完善中欧班列跨省运、跨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加快集结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并且要完善配套的网络,形成直达中转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国际联运的服务模式,提高国际班列的运行时效性,促进常态化稳定开行,统筹国际陆海联运、陆空联运协调发展,研究完善国际多式联运培育期扶持政策,推进市场化自主运营。这是国家文件里第一次提出要推进中欧班列相关资源整合。
(二)优化口岸通关监管模式
这是涉及到单一窗口建设以及口岸部门的相关问题。创新海关进出口货物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对高资信多式联运经营企业实施免海关封志制度,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这一点上海海关总署对交通部的提议非常的关注,同时提出加快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推动国际多式联运枢纽与口岸查验、检验检疫区等集中布局。
(三)深化国际运输交流合作
主要是加快制修订国际运输双边、多边协定,强化与国际多式联运规则对接,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技术标准、单证规则、数据交换、通关报关、资质认证、安全与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支持企业布局境外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境外转运中心、分拨中心和业务网点,引导企业加大与境外服务商的合作力度,加强国际多式联运平台建设和品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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