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物在线! 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产业服务平台 | 湖北农产品物流信息共享平台 | 湖北物流与采购行业资讯平台| 湖北物流与采购人才培养与培训系统 | 中物汇
 
  指导单位:湖北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规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3-09-06  信息提供:中物在线  阅览次数:15986
标签:铁路 安全 管理 条例 国务院
  第六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施设备的检查防护制度,加强对铁路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铁路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

  铁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管理铁路设施设备。

  第六十一条 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旅客、列车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进站人员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六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

  实施火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的,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为旅客实名购票、乘车提供便利,并加强对旅客身份信息的保护。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窃取、泄露旅客身份信息。

  第六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从事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有权拒绝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旅客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六十六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不得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不得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的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规定,并在车站、列车等场所公布。

  第六十七条 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货物、行李、包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

  (二)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三)装车、装箱超过规定重量。

  第六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

  (二)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

  (三)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第六十九条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以及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危险货物发生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七十条 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工作人员和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应当掌握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

  第七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货物泄漏、爆炸。

  第七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包装、装载、押运特殊药品,防止特殊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劫或者发生丢失。

  第七十三条 铁路管理信息系统及其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 禁止使用无线电台(站)以及其他仪器、装置干扰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受到干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排除干扰。

  第七十五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保障铁路运输所需电力的持续供应,并保证供电质量。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应急自备电源。

  遇有特殊情况影响铁路电力供应的,电力企业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第七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遵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四)击打列车;

  (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本新闻已有15986人点击查看】
相关文章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    2016-02-26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2016-01-19
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6-01-19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    2015-09-28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2015-09-06
新闻点击排行
 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77472
 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76096
 湖北省互联网省情报告65236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2批公路甩挂运输..62656
 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58596
 2013常州市政府工作报告58176
 2013年襄阳市政府工作报告48696
 2013青岛市政府工作报告45101
最新新闻
湖北出台"货运8条" 让货运经营者少..12-04
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09-11
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三年行..09-04
湖北省出台意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08-24
谭小平:多式联运新政——十八部门十八..06-09
解读《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03-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01-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01-26
湖北中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协同相关企业单位联盟承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中商广场写字楼B座1306室  中文域名题字:尤中会
联系电话:027-87711989  027-87814236  邮编:430070  邮箱:zwzx56@126.com  鄂ICP备06001531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指南 | 诚聘精英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合作媒体     您是第1385791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