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物流人才是全国十几种紧缺人才之一。有关部门预测,到2010年我国大专以上物流人才的需求量约为30万——40万,而目前个各类大专院校物流专业年培养规模在5000人左右,远远跟不上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 同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物流行业与国际接轨已迫在眉睫,物流标准化势在必行,而物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是物流标准化的基础。为加快物流人才的培养,《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实行。 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物流师职业共分为三个等级,即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各等级的申报条件分别是: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合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或相关职业3年以上。 (4)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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