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华中港航物流有限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纪委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督促指导总部各部门、司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
《细则》从“组织领导”、“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明确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座谈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规定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公司纪委将根据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另行制定。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公司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